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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关注微商火热背后:赞助综艺提高品牌,商品生产靠代工

   日期:2020-07-16     来源:www.laobanzhangtc.com    作者:酷有拿货网    浏览:987    
核心提示:● 受经济下行影响,各综艺节目的品牌主出现了肯定的“降维”,以往赞助商大多是数码商品、汽车等品类,而近两年微商赞助的版图正一步步扩大,但版图扩大的同时,其商品水平及加盟模式等却没有同步提高 ● 微商的主要运营平台是微信,而微信作为社交平台

● 受经济下行影响,各综艺节目的品牌主出现了肯定的“降维”,以往赞助商大多是数码商品、汽车等品类,而近两年微商赞助的版图正一步步扩大,但版图扩大的同时,其商品水平及加盟模式等却没有同步提高

● 微商的主要运营平台是微信,而微信作为社交平台,其主要功能在于社交,并非买卖。所以微商借助微信进行买卖简单造成主体难追溯、买卖性质难确定,具有不可控性

● 要打造完善顾客友好型的电商行政监管体系,平台需要为顾客站好岗,放好哨,把好关,防止微商让风险外溢

芒果TV旗下综艺节目《乘风破浪的姐姐》热度居高不下,其背后以小搏大的最大赢家,莫过于独家冠名广告商——梵蜜琳。

然而,让人奇怪的是,梵蜜琳这样一个热度堪比一线的品牌,线下直营店不过5家,且其主打单品在天猫旗舰店的最高月销量不足4000单。根据梵蜜琳总部招商客服的说法,梵蜜琳的推销渠道一直以微商为主,且80%的营业额来自于微商渠道。

《法制日报》记者注意到,受经济下行影响,各个综艺节目的品牌主也出现了肯定的“降维”。以往赞助商大多是数码商品、食品、汽车等品类,而近两年微商赞助的比例持续增长。从台综到网综,微商赞助的版图正在一步步扩大,但版图扩大的同时,其商品水平及加盟模式等却没有同步提高。

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觉得,在电商市场野蛮成长的实践中,不少电子商务喜爱革新,淡忘诚信;偏重进步,忽略规范;喜爱效率,冷落公平;追求便捷,冷落安全;追求经营者利益最大化,淡忘顾客权益。要健全网络法治,全社会需要牢固树立兼顾革新与诚信,愈加着重诚信;兼顾规范与进步,愈加着重规范;兼顾公平与效率,愈加着重公平;兼顾便捷与安全,愈加着重安全;兼顾顾客与经营者利益,愈加着重顾客权益的理念。

赞助综艺提高品牌,加深印象促成买卖

微商疯狂赞助综艺,确实是抓住了目前年青顾客的购物习惯。大多数微产品牌核心花费群体是青年,综艺正是青年的聚集地,配合着综艺花样百出的推广方法,确实给微产品牌带来了足够的热度,并成功转化成推销额。

早在2020年,一叶子冠名《这!就是街舞》,在节目与天猫欢聚日联合塑造的粉丝狂欢节活动中,一叶子推销额超越2700万元,拿下美妆类目推销TOP1。

今年,梵蜜琳独家冠名《乘风破浪的姐姐》,在节目的带动下,其品牌认知度呈指数增长,并且这种影响还扩散到了推销端。商家表示,“6·18”期间销量比之前几倍还多。

微商为何花血本来做广告、提供赞助?这并非心血来潮,更不是“人傻钱多”,老板有着明确的目的。

“大家常常用一线城市用户的视角分析这个问题。20年前,只须你有钱在中央电视台打广告就叫品牌,10年前你在湖南电视台打一下广告就叫品牌。国内还有大批用户关于品牌的认知就是在电视台打广告、有明星代言。”从事医美用品推销的冯凯说。

据冯凯介绍,生成源源持续的素材,供加盟们在微信朋友圈里展示,让“私有”内的潜在顾客反复看到这些内容,不断加深印象,促成买卖。“持续收割想要的顾客,才是微商的核心目的。”

在北京法学会电商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看来,微商的主要运营平台是微信,微信作为社交平台,其主要功能在于社交,并非买卖。所以微商借助微信进行买卖简单造成主体难追溯、买卖性质难确定,具有不可控性。

“另外,微信作为社交平台,具有半封闭性质,其添加要么是朋友推荐,要么是扫描二维码加入,都是在肯定的朋友圈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,与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随时公开点击购买相比具有肯定的封闭性。”邱宝昌说。

微商使出浑身解数,加盟模式日趋成熟

为了让商品在顾客心中打上烙印,各微产品牌使出浑身解数。

《法制日报》记者知道到,现在,国内微商市场主要存在五种经营管理模式:

第一种是加盟模式。通过分级加盟不断扩大顾客源,是现在流水量最高的模式,其属于线下加盟模式的一种延伸。现在以化妆品的价值率,大多能做到三级加盟,不会无限进步。化妆品中的面膜类微商主要采取此种模式。

第二种是直营模式。平时的花费品等商品,直接从商户到顾客,没有足够收益支撑中间加盟。

第三种是电子商务平台辅销。电子商务最大的特征是可以通过各种办法来获得客流,而微信朋友圈则擅长留住客流,增加复购。同样的流水,微信朋友圈推销由于没有用户流量本钱和营销本钱,收益差不多是电子商务的3倍以上。

第四种是O2O推广,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口碑相传。

第五种是品牌分销模式。在公众号打造我们的品牌,通过朋友和粉丝传播形成口碑。

据业内人士介绍,梵蜜琳等微商主要使用第一种加盟模式,通过多级分销赚取收益差。梵蜜琳某总加盟称,现在的加盟层级有5级,按权限分级分别为总代、总监、一级、至尊和金牌,每一个层级的进货价都有不同。以至尊和金牌为例,金牌的进货价为5折左右,至尊的进货价更低,为3.8折左右。

化妆品作为当下最火爆的微商商品之一,其加盟已形成较为健全的产业链。怎么样分级,怎么样缴纳加盟成本,怎么样扩大顾客源都有比较成熟的模式。

据冯凯介绍,医美化妆品有很大的市场,其市场同意度比以前好了大量,“以前大伙简单把医美商品和微整容联系起来,并且有价钱认知上的偏差,存在肯定的刻板印象,但伴随大家对于护肤的需要愈来愈多,医美商品的市场认知度愈来愈高了”。

冯凯告诉《法制日报》记者,医美商品加盟有各大品牌商家的地区加盟,也有倚赖地区加盟的中级加盟和倚赖中级加盟的各种小加盟,其中第三个比例最大。70%的加盟会收取肯定的成本,他自身就会收取268元加盟费。

代工生产广受诟病,商品水平难以保障

《法制日报》记者调查发现,随着着梵蜜琳这波热度而来的,除去对微商加盟模式的诟病外,还有对其生产方法和水平问题的质疑。

《法制日报》记者知道到,大多数微产品牌提高知名度的路径一致——借助海外进口品牌为其造势,实则是国内代工厂生产。通过入驻综艺节目或影视,带来热度的同时拓宽品牌花费群体,引发更多代理加盟商的关注。

《中国水平万里行》曾调查发现,梵蜜琳母公司到今天未获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,旗下所有商品均由代工厂生产。红星新闻也报道称,在这些代工厂里,原价1200元每40克的梵蜜琳贵妇膏,仅需花230元就能买到两斤的量。

澎湃新闻则梳理了梵蜜琳从2020年成立以来的非特殊功效与作用化妆品备案,发现共有10家代工厂为其生产过商品。其中,梵蜜琳神仙贵妇膏经手过4家代工厂,现在分别由湖南弘锴生物科技公司和广州一一生物技术公司生产。

2019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《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》规定,在境外注册的公司、个体户等不可以再通过“境外委托”的方法进行国产非特备案。“新规主要打击了假洋牌。”业内人士在同意媒体采访时说。与香港梵蜜琳国际化妆品公司有关联的梵蜜琳也曾通过“境外委托”让代工厂生产过37款商品。

在百度搜索中输入“梵蜜琳”,显示有362万个搜索结果,其中不乏对商品口碑的质疑。有关搜索关键词条也是“梵蜜琳是正轨牌子吗”“梵蜜琳真的好使吗”等。

在新浪旗下顾客服务平台黑猫投诉上,《法制日报》记者留意到几条关于“梵蜜琳”商品货不对板、没办法退货的投诉。面对冲着梵蜜琳知名度而来的顾客,梵蜜琳的直营加盟往往以咨询专家的身份出现,打造起与顾客之间的信赖,但等到商品出现问题后,顾客可能投诉无门。

事实上,与梵蜜琳一样、不太为公众所熟知的美妆品牌,正愈来愈多地占据热播综艺的赞助名单。依据成立年份,澎湃新闻曾将这些美妆商品分为新产品牌和老品牌,一般而言,前者的经营时间久且生产环境稳定,后者则时不时出现一些生产出处混乱和商品备案等问题。

据邱宝昌介绍,微商主要指在微信平台进行买卖的商务行为,而微信作为社交平台,与京东或者淘宝等专门进行买卖的平台有所不同。

“电子商务法规定对进行电子平台买卖的都要主体登记,但其中对于‘零星小额’买卖可免登记,这就让许多微商有机可乘。国家并未对零星和小额有精确的规定,会给企业不登记带来可辩机会。企业未登记所带来的怎么样锁定当事人、怎么样界定其经营的性质和买卖额等问题,使得当下微商管理有法难依。加之微信作为社交平台,对于买卖并没有专门的规定进行约束,造成当下微商问题层出不穷。”邱宝昌对《法制日报》记者说。

冯凯对此深有领会。在他的微信朋友圈里,卖货的随处可见。他发现,微商投诉基本上是由于三种起因,包括收到假货、货是正品但可能不适合某些群体造成过敏以及卖家发错货。

微信平台加大监管,严防矛盾风险外溢

在刘俊海看来,微商问题之所以层出不穷,主要有三个起因:第一,个别微商缺少对顾客的感恩之心,缺少对顾客权益保护法和电商法的敬畏之心;第二,监管有漏洞、盲区;第三,顾客不理性,警惕性不高。

“在微商中,微信平台起到的监管功效微乎其微。社交平台对产品买卖的规定不太明确,但伴随网络的进步,信息平台也开始互通互融。微信在将来的监管中,应该起到更严格的审查功效。”邱宝昌说,微信应该加大对于电子商务买卖的规定与监管。

“要打造完善顾客友好型的电商行政监管体系。”刘俊海也觉得,平台需要为顾客站好岗,放好哨,把好关,防止微商让风险外溢。

在刘俊海看来,微信平台需要当好把关人基于五大理由:第一,这个平台是企业搭建的;第二,买卖规则是企业起草的;第三,微商是平台所注册的用户;第四,平台具有云数据;第五,平台在微商的经营活动中直接或间同意益。

刘俊海还提到,监管者既要学会尊重与鼓励市场自治革新,也要努力维护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市场秩序,制止和打击损害顾客权益的不法行为。要根据“放权、赋权与维权”的理念,充实监管权限,强化监管方法,加大事中事后监管,消除监管盲区与监管套利现象,铸造监管合力,弘扬监管文化,提高监管公信力。褒扬诚信与惩戒失信的信用奖惩机制是监管的有效抓手。

同时,邱宝昌也提醒,顾客要有防范意识,尽可能到正轨平台上进行买卖,防止私下买卖。遇到被欺骗等现象,要保留好证据,如在买卖前就要留下对方的微信号等有关信息,对买卖、聊天记录等进行截图。事后可以采取肯定的维权手段。除此之外,可以采取与企业协商等方法,这也是本钱最低最便捷的办法。

“现在,没有关于微商买卖的专门法律,但互联网买卖管理方法正在修订中,关于微商的监管在将来会愈加严格和准确。”邱宝昌说。

在刘俊海看来,把电商活动全方位纳入法治调整轨道,对于促进电商产业的可持续健康进步是长期利好。这将有益于打造完善电商协同治理体系,全方位推进电商市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,鼓励大众创业,减少企业品牌营销本钱,提振花费信心,全方位提高顾客福祉,全方位激活电子商务企业慎独自律的自觉性,促进顾客友好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塑造诚实信用、公平公正、各得其所、多赢共享、包容普惠、风清气正的电商市场生态环境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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